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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去年底,福州市获批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城市。
自改革工作开展以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强化数字化、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系统功能,制定电子报建指南。“今年5月6日已开展电子报建工作,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为今后的无纸化审批打下坚实基础。”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审批制度改革永远在路上,今后我们将继续全力推行统一的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和监管方式建设,提升行政效率。”
1加强领导 强化联动
11月3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开展现场服务,与世茂帝封江、侨玺等项目建设单位代表面对面沟通会商,现场解决企业提出的问题,指导企业优化设计方案。
福州局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2019年以来,先后召开了8场专题会议,出台了《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联合技术审查与指导工作制度》《关于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中试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关于整合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实施细则(试行)》《关于整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的实施细则(试行)》《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及土地核验规定》《关于简化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手续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为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基础,推进了工作进展。
“工程项目审批涉及部门多,手续繁锁,像重点项目或涉及民生的工程,我们都当起了统筹联络的角色,主动与其他部门联系,协商解决相关问题。”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只有强化联动协调,才不会发生扯皮现象,才能真正实现便民利企,提升审批时效。
推进改革过程中,福州局加强领导,外部加强局际联动,内部强化处室间对接,并尽最大可能深挖改革潜力,推进改革深入开展。
据介绍,福州局统筹利用“多规合一”成果,构建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多规划协调机制。严格依据《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规合一”选址会商实施管理细则》,形成常态化的多规合一窗口,即“一口受理,协同会商”的工作运行机制;同步联动各会商参与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即明确项目推进意见,并出具“会商意见一张表”;充分利用《福州市四城区年度空间实施规划及项目策划生成(2019年度)》成果,审批项目可直接采用年度实施项目会商结果,最快可达到“当天报件,即刻出件”。会商有效解决问题,促进后续审批环节提速,为实现科学管理和高效审批的目标夯实基础。
为了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福州局不断强化前后台互动,在窗口具体审批工作中涉及需要多部门会商或遇到“疑难杂症”时,由行政审批处牵头组织协调,相关处室共同参加讨论、审查,形成统一的审查意见。同时,还建立领导服务机制,局分管领导轮流不定期驻扎审批窗口,为工作人员提供业务指导,为建设单位答疑解惑。
2019年以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围绕省自然资源厅和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各项改革工作。通过改造审批流程、下放审批权限、合并审批事项、调整审批环节、减少前置条件、梳理中介服务等举措,共计取消、豁免、合并办理事项30余项,土地、规划全流程审批办理时限压缩一半以上,并持续推进提升“多规合一”“多测合一”等,得到企业肯定。
2提前介入 严格管控
近日,福州局领导带领审批处及其他相关处室工作人员赴鼓楼区政府、市城乡建设总公司,就公正新苑社会保障房、红墙新村旧改地块、新店溪安置房等项目的报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对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的预审选址、供地审核、规划调整等问题逐一研究,梳理清单,细化任务,明确具体负责处室,提出解决方案,全程跟踪项目进展,推动相关问题协调解决。
像这样上门服务的例子还有很多,每个项目从一开始都能看到该局相关工作人员奔波在一线的身影。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是一项系统工作,我们在项目用地报批前期便提前介入,做好农转用地审查,严格执行土地评估制度,并强化规划管控。”福州局总工程师官升玲介绍。
福州局依法依规做好农转用地审查,其间,改变过去等着上门报批的做法,提前介入项目用地报批前期工作,主动对接,指导县(市、区)及项目业主做好征地“调查、评估、公告、听证、登记、协议”等前期工作。
对于重点项目及社会投资类项目,在方案设计前期做好对接指导及审批咨询工作,缩短企业项目设计及审查周期
是否严格执行土地评估制度,是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源头把控问题,如果地价评估失真,一切改革都是虚的。为此,福州局建立福州市地价评估机构名录库。土地评估工作按照随机摇号方式确定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出具初步评估结果后,由福州市财政评审中心进行合格性审查。评估机构根据合格性审查的专家意见完善评估报告,并在中国估价师协会备案后,正式向福州局提交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作为政府收取地价款决策的参考依据。
规划管控方面,福州局严格按经批准的规划开展审批,涉及项目用地规划调整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按照权限分级决策,其中涉及控规调整的,经过调整论证,经市政府同意启动后,由福州局或相关部门组织编制论证报告,经专家评审、市政府审批、方案公示(根据需要组织听证会征求公众意见)后,由市政府批复后进行公告作为项目审批依据;针对不改变单元控规适用于动态维护情形的,按动态维护程序开展。
另外,福州局推进带方案出让,对城市风貌影响较大的重要公共建筑、商业综合体、地铁上盖、历史街区等建设项目,结合市场需求、安置户型等,深化修建性详细方案编制,细化总平面图、建筑单体方案、建筑三维模型等,将重要管控要求纳入出让地规划设计条件,有条件的实行带方案出让。划拨类重大公共配套建设项目可由项目业主单位在办理选址和初步指标后,委托知名设计团队编制修建性详细方案报福州局审查。
3创新举措 打包服务
日前,福州元顺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竞得仓山区一幅地块后,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便提前介入地块权籍调查,核实地块内权属情况,对可能影响下一步发证的问题提出审查意见,达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发证基本条件。
“9月17日,该公司作为首家向我中心申请‘交地即交证’的企业,当天便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综合登记处处长吴培中介绍说。
企业欣喜之余,也为不动产登记的办事效率及该项政策的实施连连点赞。“上午刚刚交地,下午就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给我们企业节省了很多时间。”该公司开发总监黄欣高兴地说。
“交地即发证”指的是在福州市城区范围内,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在权属无纠纷、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款缴纳完毕的情况下,在土地交付的当天,即同步为用地单位办结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即“空地证”,是开发建设的第一关,快捷办出“空地证”,为后续的规划、建设、贷款等各项报批手续打通了关键节点。
“原先办证模式是在开发企业签订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缴交、领取相关凭证、签订交地确认书,并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完成权籍调查后,才进入土地使用权办证的申请环节,一个环节串着一个环节。”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杨荣南介绍,“交地即发证”则把串联变成了并联,权籍调查、不动产登记同步提前介入,在用地出让和交地环节同步开展预受理、预审查,交地工作完成、税款缴纳到位,不动产登记即在同一天完成。这个举措有效缩短了审批周期,大大节约了企业融资成本。
据介绍,福州局按照权责清单和依申请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内容,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入驻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并抽调高素质干部组成行政审批处,开展具体审批工作。目前,依托福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开展各项审批工作,实现所有依申请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一窗受理”,行政审批不出行政服务中心。
在此基础上,福州局整合审批事项,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合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划拨决定书合并办理,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合并办理。
同时,实行“多审合一”。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动牵头相关部门,对人防、消防、地质灾害防治、气象、市政配套设施、园林绿化、海锦城市建设、文物、名城委、水利、地铁、供水、排水、供电、燃气、广电、通信等公用服务部门征求设计方案意见,并汇总审查意见,其他部门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单独审查,避免建设单位多头跑多次跑,提高审批效率。
福州局不断优化审批服务,提供“服务包”措施,即出让公告发布后,向企业提供公告服务包,包含出让公告及文件、道路标高、市政规划管网等,方便企业精准测算,积极拿地;地块成交后,提供审批服务包,包括用地红线图、城市设计成果、用地批复、服务卡等,方便企业提早设计,为后续建设项目审批加快速度。对未能正常审结的项目,邀请企业面对面会商,梳理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并指定专人跟踪服务,打通审批“最后一公里”。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以专班抓专事,建立完善“一企一议”工作机制。“今年1月建立企业全流程跟踪服务工作机制,对企业自建房项目建立台账,发放联系卡,全流程跟踪,一揽子解决企业办证需求;中心本部大厅设置3个企业不动产转移服务专窗,常态化开设绿色通道,并全程专班跟踪服务。”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营商办副主任蔡晓明介绍说,审核人员前移窗口,实现无缝对接,当场解决问题,企业房产登记60分钟当场办结。
4细化措施 提速增效
今年9月中旬,晋安区社会福利中心申请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事项,在对接办理验收工作中,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处核验组的工作人员细致介绍了申报所需的材料,告知了规划条件核实和土地核验合并后,申报材料对公共配套建设移交、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的验收程序都进行了改进和简化,并对项目及相关报件材料中不规范、不到位的地方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
“和之前我们从网上了解的程序相比较,此次申报所需的材料及流程简化了许多,项目仅用了不到6个工作日就通过验收,使我们的中心很快就能投入运行使用了。”晋安区社会福利中心经办人高兴地说。
“改革必须落实到具体事项上,我局不断细化措施,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并提速工程规划许可办理,对‘多测合一’再细化,有效地提升了办理速度。”福州局审批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具体措施有:
——整合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制定印发《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整合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的实施细则(试行)》,办理时限由14个工作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将用地批准书与用地规划许可证两个环节合并办理,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6个工作日。
——划拨类项目由建设单位向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两个环节合并办理,办理时限由14个工作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将划拨决定书、用地批准书与用地规划许可证3个环节合并办理,办理时限由14个工作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
——整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供地、用地批准书,制定印发《整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的实施细则(试行)》,办理时限由12个工作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同时,优化用地规划审批流程:前置供地公示环节,供地报件可平均提速10日;前置地价评估环节,涉及评估的供地、改变土地用途等受理件可平均提速约60个工作日;后置地价缴费环节,企业可先行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只在土地出让合同以及划拨决定书中约定缴费行为,须缴费的供地报件可平均提速7个工作日,有效缓解企业经济压力。
——整合办理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制定印发《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及土地核验规定》,办理时限压缩至8个工作日。据介绍,为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联合验收工作,提速增效,福州局草拟《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联合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请示》并上报,通过简化公共配套建设设施移交、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验收程序,有效提高建设项目核验通过率。
——进一步压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限,由13个工作日缩短至8个工作日。
——进一步落实技术购买服务,推行智慧审图。依托专业单位提供系统、全方位的专业技术支撑,协助开展建设项目技术审查和“多规合一”协商工作,探索推行专业单位的技术审查和行政部门的符合性审查审批“双轨制”模式,提高审批效率和审批质量。同时,运用电子软件审查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进行“智慧审图”,将技术审查要素通过软件分析生成结论,提高规划审批的科学性、准确性,减少自由裁量权。
——进一步减少前置环节。在审定总平面方案后先行开展建筑红线放样工作,无需在完成项目方案审查后再进行红线放样,缩短建设项目办理周期。
——进一步强化前端服务。服务先行,主动靠前服务,对于重点项目及社会投资类项目,在方案设计前期做好对接指导及审批咨询服务工作,缩短企业项目设计及审查周期。将“建设项目总平面方案审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管线综合图审核”“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4个环节合并为1个环节,受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目前8个工作日。
——进一步推进承诺制。建设单位对审批方案及相关指标、数据进行书面承诺,经审查后符合要求的项目即发证。后期,同步完善批后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减少工作环节。将告知承诺事项列入“双随机、一公开”范围,对申请人和设计单位的承诺行为实行随机抽查。
——加快推进规划计容面积与房产产权面积衔接统一。引导建设单位将行政审批测绘服务委托一家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目前,福州局行政审批处已同相关业务处室、测绘单位、开发企业和设计单位充分讨论,达成规划、土地、房产测算细则衔接统一的办法,并在此基础上起草福州市规划、土地和房产面积衔接统一的相关规定.
■ 本报记者 郑与国 通讯员 林锡武 许培莲 杨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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