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签完《交地确认书》就拿到不动产权证书!”11月10日,永春县欣丝龙针织服饰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先生对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说道。
这得益于永春县自然资源局推行的“交地即交证”举措。建设用地通过招拍挂出让后,该局即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前介入、同步审核,完成土地交付手续的当天,即可为用地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原本这个过程需要十多天,如今,登记工作前置,让我们在最短时间拿地拿证,非常快速便捷,为后续开工、早日投产争取了宝贵的时间。”陈先生表示。
■ 郑达滨 颜雅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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