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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出台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政策

2020-11-20 09:29:40

本报讯 11月4日,笔者在宁化县泉上镇农村新型住宅小区建筑工地看到,一幢框架结构房子正在施工,房屋主体已基本完工。
    据了解,房主陈慕志是泉上镇罗李村村民。此前,他为建新房伤透了脑筋。因为在本村建房,生活极为不便,到集镇建房,政策又不允许。今年9月,三明市开展农村新型住宅小区集中建设试点,规定“试点乡镇辖区内所有村民均可提出试点小区建房申请”,陈慕志跨村到集镇建房的梦想才得以实现。
    为破解农村建房“规划统筹不足”“风貌管控不到位”“违法建房”等问题,三明市出台了《建立健全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按照“县统筹、乡统管,地统筹、事统管”的要求,落实“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责任,明确任务,细化举措,规划引导,规范程序,统筹发展,强化监管,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保障体系,有效解决全市农村有新房没新村的问题。同时,提出规范有序开展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落实规划引导、计划安排、审批简化、监督管理等有效措施,引导村民集中建设农村新型住宅小区。
    《意见》出台后,三明市各级政府、部门在组织保障、机制建设、政策宣传等方面持续发力抓落实,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了《三明市建立健全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机制推进方案》,就加快推进落实《意见》提出明确目标和措施;永安市小陶镇在全市率先建立“房长制”,建立以镇党委书记为房长、包片领导为片房长、各村支部书记为村房长的房长制,明确要求片房长每周对负责区域巡查1次,村房长每周对所负责区域巡查3次,并做好巡查记录,规范日常巡查管理、审批和监管等职责;泰宁县建立农村建房全程挂牌公示和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出台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导则等文件,对农村建房行为进行全程监管;建宁县以地方方言情景剧方式,进行接地气、通下情的政策宣传,提高村民依法依规建房意识。     

                                                                                             ■ 黄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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