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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明年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014-08-28 08:50:39

本报讯 经省政府同意,8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提出2014年将2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国家级试点扩大到漳平、永安全市,同时每个设区市各选择2个乡镇,76个涉农县(市、区)各选择2个村,整建制推进试点工作;2015年完成试点任务并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2017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通知》强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千家万户农民的切身利益。要严格按照《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前提下,妥善解决遗留问题。要充分动员农民群众、尊重农民意愿,清查、确权、登记等重大事项均应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通知》指出,要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实现承包地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和承包地地块、四至边界、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四到户”。要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

《通知》明确,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航拍、信息系统建设、省级试点和对原中央苏区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基本财力保障县的补助。各地要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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