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德化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对设施农用地的用地范围、规模、要求、程序以及监管方式等进行规范和明确。
《通知》指出,看护房执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整改标准,控制在“单层、15平方米以内,允许轻钢结构双层”。在符合相关规划、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
《通知》明确,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地类按农用地调查和管理,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
《通知》明确,设施农业用地实行备案管理,使用前需制定设施农业用地建设方案,并与土地权利人签订用地协议,持设施农业用地协议、建设方案向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办理备案。
《通知》强调,乡镇政府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服务,共同做好设施农业用地办理备案、项目复核、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土地复垦、否破坏耕地耕作层和是否改变农业用途的认定以及违法查处等工作。
■ 邢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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