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11日起,由省国土资源厅、住建厅、财政厅组成的3个督查组分赴各地开展土地出让问题整治工作情况专项督查。
此次专项督查对象为市、县(区)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每个设区市重点抽查2—3个县(市、区)。督查重点包括12项方面内容:开展土地出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土地管理委员会清理规范,对采取化整为零、切割出让土地的整改,开展违规设置土地出让前置或后置条件自查自纠,执行土地出让公告审查制度、开展变更规划设计条件专项清理,开展土地出让金收支清理,严格土地征收工作,规范土地一级开发行为,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基准地价修订更新和公布,以及低价出让和违规转让土地案件查处等情况。■ 齐培松 钟松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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