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清流县2020年度第一批次新农村建设项目用地顺利获得三明市政府批准。该项目用地面积18.77亩,拟规划安置40户。
目前,清流县自然资源局已指导督促项目业主完成地块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征收、安置方案等报批相关材料准备工作,正在录入全省用地审批系统。
■ 温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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