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初以来,龙岩市加快推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用地报批和不动产登记办证工作。截至6月底,共为7427户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办理了建房用地报批手续,占应报批户数的93.65%。
该市提出,对跨村安置的贫困户,可依法采用土地所有权置换或转移户籍的方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对确实无法按集体土地所有权置换或转移户籍的方式办理的,可采取容缺审批方式,暂无需提供户籍转移资料,仅提供迁入村村委会同意建房说明即可。经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实,贫困户所在村未编制村庄规划,但建房用地符合村庄规划相关规定的,由当地乡(镇)政府出具房屋建成时位于村庄规划未覆盖地区且房屋不影响近期村庄规划的证明。
该市明确,对于中心城区用地来源合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建房用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不影响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实施的,且房屋外立面风格已按要求整改到位,不影响城市景观的,可以直接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申请补办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手续。
为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动产登记工作,龙岩市规定,按“依照申请、尊重意愿,一户一宅、房地一体,依法依规、易于操作”的原则,区分不同情形,采取不同方法逐步推进,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确权登记。凡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在册农村贫困户到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办证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工本费。
■ 吕洪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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