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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用地)管理系统正式运行

2020-07-16 09:02:07

本报讯 为落实“放管服”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探索建立健全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省自然资源厅在建设用地报件网络审查、用地预审等系统基础上,按照“高效、集约、共享”的原则,开发建设了“福建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用地)管理系统”(用管系统),并于7月1日正式运行。
据悉,全省各市、县(区)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规划条件、农转用和土地征收、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规划条件核实等业务时,需实时在线通过用管系统进行材料预检、业务流转、系统自检、统一配号和证书打印等操作。部分已自建管理信息系统的市、县(区),可继续利用本局系统进行业务办理,但要在用管系统上进行配号和证书打印。
用管系统实现了用地全周期管理:
一是实施联动闭合管理。系统为每宗业务赋予唯一编号和二维码,以项目(地块)名称、统一配号、空间位置等关键信息进行事项关联,形成建设项目用地从选址到规划核验全程网络化管理链条。
二是建立信息联动机制,将用地预审与选址、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规划条件核实等办理信息与执法监察综合管理系统等实时关联,信息共享,强化监管。
三是建立信息分析决策机制。依托系统综合查询、综合统计等功能,对建设项目用地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和问题,推动项目用地得到审批和落地;分析研究用地管理时序、结构、规模、布局等,不断提升用地管理科学决策水平。
四是建立日常监督预警机制。系统设有证书到期提醒、效能评价、合规性检查等功能,发现办件超时、违规审批等管理行为的,及时予以整改纠正。系统设置自动强制留痕功能,规划许可审批、修改、实施监督全程留痕,强化审批监管。
据了解,用管系统将进行规划符合性和相关控制性内容检查,自检不通过的,不予配号。自检内容主要包括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含目前有效的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等)、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疑似违法图斑信息、土壤污染地块信息、土地现状以及建设规模、产业用地政策等。乡镇政府在线下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录入系统时进行系统自检,发现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及时予以纠正。
                                                                                                       ■ 曾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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