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晋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该市农业农村局以及深沪镇、安海镇政府,组织人员实地走访3家生猪养殖企业,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及用地需求,解读《设施农用地备案导则(试行)》相关内容,指导企业依法依规用地。
据悉,为进一步确保生猪稳产保供,全力做好生猪养殖用地保障工作,5月初,该局联合农业农村局印发《设施农用地备案导则(试行)》,为生猪养殖企业依法依规使用设施农用地提供指南,着力保障“菜篮子”供应。
该局明确,符合条件的设施农用地直接由镇(街道)备案,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实行即审;生猪养殖设施用地由养殖场(户)按照《设施农用地备案导则(试行)》的要求向镇政府(街道办)备案,再由镇政府(街道办)定期汇总后交至该局即可。
■ 施超群 魏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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