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尤溪县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城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强制拆除城区2处违法建筑,占地面积130平方米。
据悉,这2处违建是当事人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搭建的。此前,该县自然资源局已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自行拆除、恢复原状,但当事人并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自行拆除义务,对城乡规划的实施和管理造成了严重影响。为此,该县政府依法组织实施强制拆除,维护了市容市貌,市民拍手叫好。
■ 林 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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