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厅、林业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2020年福建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措施》,提出6个方面24条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和搬迁群众的后续帮扶力度,以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加强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方面,《措施》提出,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将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及配套教育、医疗、养老、产业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体规划、一体建设。
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方面,《措施》提出,鼓励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吸纳搬迁群众发展林下经济,参与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对搬迁后远离原管护区域的生态护林员,可通过调整管护区域等方式,实现就地管护。
加强搬迁群众权益保障方面,《措施》提出,采取拆旧奖励、将“新证”办理与旧房拆除相挂钩等办法,完善具体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旧房拆除和旧宅基地复垦工作;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原则,采取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实施腾退宅基地整治;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确权登记相关政策。省自然资源厅结合履行乡村规划管理、开展土地整治、不动产确权登记等职能,推进拆旧复垦工作;用好增减挂钩政策,对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的,优先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理,大力实施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
《措施》还就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后续扶持资金投入、后续扶持指导督促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政策措施。
■ 杨柏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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