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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开通危房户困难户住房审批通道

2014-08-14 09:08:27

本报讯 近日,莆田市荔城区下发《关于解决部分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旧房翻(扩)建问题的通知》,着力解决因村庄规划编制滞后,造成部分住房困难群众无法申请审批旧房翻(扩)建的问题。

该区规定,对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且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危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可按规定在旧房原址申请翻(扩)建;对新建或移位建设的、旧房权属界址不清或存在土地权属纠纷的,暂不予审批;对已列入工业园区、旧村或旧片区改造计划、近期建设规划将要启动或处于地质灾害隐患点范围内的,一律不予审批。

该区要求,每一季度每个村居审批户数不超过3户,人口在3500人以上的村居审批户数不超过5户,指标可在本镇街内统筹使用。在审批面积上,3人以下的每户80平方米,4—5人的每户100平方米,6人以上的每户120平方米。独生子女户或二女户申请住宅用地的,可增加1人计算宅基地面积。

该区明确,翻(扩)建审批必须经过所在村(居)委会召开村(居)两委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村(居)务公开栏中公示7日,本村(居)居民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镇(街)政府审批。涉及就地扩建的,需报区政府审批,区政府每季度审批一次,审批情况在政府网站上公布。 张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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