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初以来,尤溪县着力加强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管理,以增强自然灾害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该县明确,各乡(镇)政府为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功能全、物资足、制度齐、标识明标准,组织做好避灾避险场所建设管理工作;要强化自然灾害避灾点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效益,让受灾群众住得进来、住得安心。
该县明确,各乡(镇)要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避灾点管理制度、运行机制,逐一落实具体责任人和日常管理人员;对避灾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整治,对过期、损毁的物资要及时更新补充,确保一旦发生灾害能立即投入使用。
该县明确,自然资源、住建、水利等相关部门对避灾点项目进行验收,对发现建设标准不到位、资金用途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完善的,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
■ 林 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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