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龙岩市日前出台《全市非煤矿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明确从4月2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开展为期9个月的非煤矿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及时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严惩非煤矿山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方案》要求,对矿山用房临时改建不影响主体结构但存在建筑和消防安全隐患的,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对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严重、超负荷使用或者位于高陡边坡、地灾易发地等存在安全风险的矿山建筑,立即转移人员,停止使用;对建设年限长、建筑标准低、失修失养的矿山用房,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及时采取拆除、加固等处置措施,确保安全。
《方案》明确,矿山企业要以安全为前提,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复工复产方案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切实加强设备设施维护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无法确保安全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严厉打击无采矿许可证和超越批准范围开采行为,严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对超越批准范围采矿的要及时查处,督促矿山企业立即整改,坚决防范和遏制非法采矿引发矿山安全事故。
《方案》强调,要加强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监督管理和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地勘单位对其承担的钻探工程、坑探工程、野外地质调查、地质测绘(遥感)、地球物理勘探作业和地灾治理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整改隐患,加强风险评估和管控。
《方案》重申,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不分阶段、不分步骤,各级各部门要立即行动,严字当头,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要按一季一督查、一月一会商、一周一报告要求,持续推进,并建立监督清单、执法清单、问责清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零容忍”,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好人主义。要依法采取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产的要停产、该关闭的要关闭,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单位,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 吕洪荣 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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