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尤溪县政府出台《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灾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地处我省中部山区的尤溪县,是地灾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地灾主要类型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为确保地灾防治方案的实施,该县设立了地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政府领导、分级管理、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由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灾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地灾应急救援相关工作,会同气象部门及时发布地灾气象风险预警,指导乡镇政府开展村居人口常住区域地灾排查、巡查转移和综合治理。
《实施方案》明确规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对选址地块进行科学分析研究,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确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可建设用地的范围,严格控制城区环城山体的开发建设,加强用途管制。禁止任何单位在县域环城山体范围内进行采矿、采石、取土、滥伐林木等行为,严禁弃土弃渣。在地灾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地灾危险性评估,对工程建设引发或者遭受地灾危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并对评估结果负责。对建设工程产生边坡、弃土等地灾隐患部位,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配套建设的地灾治理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在保障措施上,该县加大地灾预防、治理、后续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投入,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同时,鼓励和支持地灾防治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地灾防治技术,普及地灾防治的科学知识。对在地灾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和《三明市重大专项工作奖励暂行办法》给予奖励。
■ 林 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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