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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2020-03-04 14:39:56

本报讯 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海洋与渔业局日前联合印发《福建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部署全面推进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方案》确定,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成果及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对由本省负责开展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一是开展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二是开展江河湖泊等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三是开展湿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四是开展海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五是完善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确权登记试点成果;六是开展森林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七是配合自然资源部开展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生态功能重要的国家公园、其他自然保护地和海域、无居民海岛等自然资源以及探明储量的石油、天然气、贵重稀有矿产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方案》明确,省级及省级以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再单独建设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统一使用全国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加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建立本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数据库,与生态环境、水利、林业、海洋等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服务自然资源有效监管。

《方案》强调,各级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是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对支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协调机制,制定本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组织工作力量,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落到实处。         

齐培松 邹益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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