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0日,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位于集美街道浔江路199号的两处违章建筑依法实施拆除,拆除建筑面积2184平方米。至此,今年以来,集美区共拆除“两违”建筑530宗,拆除面积31万平方米。
据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岑柯烈介绍,今年以来,集美区对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两违”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这两处违建,首先是实际建设单位与批准使用单位不符,批准土地使用单位是‘闽江水电工程局’而不是‘集美区天地人酒店’;其次是实际用途与批准土地用途不符;再者就是违反了城乡规划条例,拒不改正。”岑柯烈介绍说,这两处违建于去年9月建成,为钢架砖混结构,并未取得土地及规划部门审批用地手续,地上物体属违建,且面积较大,影响恶劣。集美区相关工作人员多次约谈违建当事人,要求限期自拆,以降低损失,但当事人拒不改正。最终,集美区组织对这两处违章建筑依法进行拆除。■ 吴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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