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来,泰宁县国土资源局扎实做好项目用地预审服务和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共预审项目用地16宗,总面积32公顷。
该局明确,建设项目涉及新增用地的,必须进行用地预审,以确保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遵守产业和供地政策,少占或不占耕地,达到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控制指标。
对符合产业和供地政策的,引导建设项目科学选址、节约用地,指导项目业主按要求组织用地预审报件,提高报件效率和质量。
用地进行预审后,该局还通过网络报备系统实时逐级上报至国土资源部备案,并将预审有关要求作为土地出让条件纳入招拍挂方案,在建设用地审核及出让合同履行环节,监督土地使用权人严格落实。■ 陈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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