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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开展用海项目生态补偿工作

2020-01-16 15:24:15

本报讯 去年1226日,南安石井港口疏港路(北段)用海项目在石井镇铳城避风坞进行生态补偿增殖放流,现场共投放黄姑鱼鱼苗52万尾。

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及实施意见精神,落实海洋生态优先、集约利用、生态修复的一项具体措施。长期以来,南安市高度重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早在2012年,就试点实施了泉州市首例海洋工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

据悉,此次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工作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增殖放流有关规定进行,由南安石井港口疏港路(北段)用海项目业主组织实施,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全程监督。为确保生态补偿效果,南安市自然资源局邀请3位海洋领域的专家组成第三方专家验收组现场对拟放流的鱼苗进行检验。在现场,专家组通过随机抽样方式,用专用量尺仔细测量鱼苗长度,并观察鱼苗色泽、活力,判断鱼苗是否符合放流要求。在通过专家验收后,现场工作人员将一桶桶鱼苗投放到海中,过程时长1个多小时。

蔡文博 陈钦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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