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乡村振兴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和农村建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乡村振兴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通知》提出,推进漳州市120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今年4月底前,分别完成省级第二批次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县9个和第三批次省级特色保护型2个试点村的村庄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形成典型范例和经验。
《通知》要求,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三产”融合、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历史文化传承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内容,注重体现田园风光,尊重自然风貌,充分发挥县级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的领导作用,坚持村民主体、村两委主导,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编制“多规合一”好用、管用、实用的村庄规划。
《通知》明确,深入挖掘、整合、提升村庄特色要素,引导创造出能够体现农村民居特色、乡土气息的农房建筑设计、村落空间设计和设施环境设计。注重房屋色彩、风貌等与当地的景观环境、传统文化相协调,引导推广使用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村住宅通用图集,积极推广绿色农房建设等适用技术,鼓励推进农村住宅产业化,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
■ 特约记者 蔡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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