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笔者日前从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去年,我省选送的2个案卷分别获评自然资源部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优秀”“合格”。其中,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办理的“厦门鑫南翔建材有限公司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案件获评“优秀”,这是自2014年原国土资源部组织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以来我省自然资源系统首次获此殊荣。
据了解,“厦门鑫南翔建材有限公司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案件紧扣当前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等热点问题,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结案报告和案卷归档“等6个环节,都做到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卷宗材料排序整洁有序。
■ 黄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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