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大田县国土资源局积极做好保障性住房用地保障服务,确保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实施。截至目前,该县共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17.86亩,建成、竣工公共租赁住房483套、廉租住房42套。
该局始终把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作为保障民生、服务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为确保安居工程项目及时落地,年初,该局将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供应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并结合该县土地市场实际,按照依法依规、有保有压、节约用地的原则,将公共租赁住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等项目用地优先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全面摸清项目用地位置、面积、土地来源等情况,及时与项目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对接,掌握项目手续办理进展情况。
该局还对公共租赁房和棚户区改造中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安置用地,以划拨方式办理供地手续,并免收用地管理费;涉及占用耕地的或免购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有偿使用费。同时,为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渠道,在商品住宅用地出让时,均要求按住宅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公租房;并将住建部门关于配建保障性住房套数、套型建筑面积、建设标准、销售对象等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列入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条款。
此外,该局还提前介入、指定专人负责,全力做好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预审、用地报批等服务工作;主动会同住建、房管部门加强对已供应的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进行动态监测监管,严禁改变土地性质、土地用途和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套型面积等,防止出现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以及擅自调整规划指标的现象,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陈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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