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4日,省自然资源厅召开项目用海审核审批专题会议,研究通过了长乐东洛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防波堤工程、宁德市漳湾大道(下塘至鸟屿段)工程、福建海事局宁德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福鼎安仁陆岛交通码头(移址)工程、福安长鼻头陆岛交通码头工程等5个项目用海。
今年是自然资源“两统一”管理的第一年,也是海域海岛纳入“两统一”管理的第一年。省自然资源厅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大局,认真落实国家围填海管控政策,围绕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任务,强化项目用海保障,建立“一清单三保障”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包干分片指导推动各地用海项目建设。对道路交通、渔港、陆岛交通码头等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指导优化选址和设计,通过构筑物解决用海,推动项目落地建设。
据悉,这些项目不涉及新增围填海,且属于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 陈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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