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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用海难题 强化海域监管——访省自然资源厅海域海岛管理处处长潘志敏

2019-09-12 08:47:32

 

■ 本报记者 郑与国 通讯员 陈 玲

我省海域面积13.6万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总长3752公里,共有大小海湾125个,海岛2214个,其中重点海湾13个,有居民海岛100个。

国家对海域使用实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我省区划管理面积为37640平方公里,共划分为8大类308个海洋基本功能区,其中:农渔业区34个、港口航运区59个、工业与城镇用海区71个、矿产与能源区15个、旅游休闲娱乐区32个、海洋保护区30个、特殊利用区46个、保留区21个。

海域海岛作为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部署,由海洋渔业部门划入自然资源部门统一管理,省自然资源厅设立海域海岛管理处。近日,就今年以来开展了哪些工作,以及下一步工作重点等问题,该处处长潘志敏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据介绍,海域海岛管理处的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政策与技术规范,拟订并组织实施海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监督管理海域海岛开发利用活动;组织开展海域海岛监视监测和评估;管理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及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用海、用岛的审查、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组织实施全省领海基点等特殊用途海岛保护相关管理政策。

“今年以来,海域海岛管理处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大局,按照自然资源‘两统一’总体职责定位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围填海管控政策和任务,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潘志敏介绍说。——出台围填海管控实施方案。牵头起草《福建省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实施方案》,从5个方面提出16条措施,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有效指导推进落实围填海管控各项工作。

——全力做好用海要素保障。年初制定下发《关于做好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用海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建立“一清单三保障”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对重大项目、重要产业集中区、重要基础设施、重要民生工程、地方发展急需等5大类23个项目包,实行包干分片指导推动。分组深入市、县宣传围填海管控政策,指导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全力推动厦门新机场,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宁德核电56号机组,漳州核电等重大项目用海报批。

——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一是对已批准但尚未完成围填海的项目,开展清理审核工作,进行逐一梳理,提出继续填海、不再填海、优化调整等3种类型处置意见,经省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并组织各地按照分类处置意见抓紧落实。二是对已填成陆未确权区域,组织各地开展生态评估,编制生态评估报告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制定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三是加快重要产业集中区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上汽宁德基地成为全国首个获批的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区域,今年以来对入驻基地的企业项目和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全部按照法定审批权限办理了用海手续。此外,泉州芯谷(南安片区、晋江片区)、莆田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区、连江县可门工业园区、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东部片区等重要产业集中区也都在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处置。

“下一步,将从破解难题、提高审批效率、推进海岸线修测及强化监管等重点方面推进相关工作。”潘志敏表示。

——破解项目用海制度难题。按照自然资源部指导意见,结合正在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红线评估工作,对渔港、陆岛交通码头建设涉及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问题,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解决。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配合林业部门全面摸清湿地家底,实事求是确定滨海湿地管控数量和面积,明确滨海湿地名录,并落实到具体地块,据此实施湿地管控措施,真正落实“先补后占、占补平衡”。

——改革优化用海审批。拟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网上审批系统,优化审批流程,项目用海一律通过网上申报审批。属于国家重大战略项目需要新增围填海的,按规定程序由省政府上报国务院审批;属于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组织各地开展生态评估,制定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后上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备案通过后办理用海手续,按照法定权限审批用海。

——加快推进海岸线修测。组织各地全面查清和掌握海岸线基本情况,科学合理划定陆海分界,为加强陆海统筹,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制定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和实现海岸线资源精细化管理提供决策支撑。

——强化海域动态监管工作。推动理顺省、市、县三级海域使用动态监管机构和队伍,充实、加强动态监管队伍,充分发挥动态监管系统的技术支撑作用,服务海域海岛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天上看、海上查、网上管”,实现用海监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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