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陈龚清 通讯员 苏 俊
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按照发展绿色矿业和生态保护优先原则,通过整合、关闭、退出等方式,对各类矿山进行整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矿产开发结构由“多、小、散、低”向规模化、集约化转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高。进入新时代,面对新的战略布局,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承担着怎样的职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省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如何安排?记者近日就相关问题专访了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副处长李积琼。
据介绍,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的职责是:负责拟定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管理矿业权市场;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负责调处全省重大权属纠纷;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部门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工作。
“我省按照‘从严从紧、堵疏结合’的要求,通过清理遗留问题、健全规范制度、强化监管措施,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厘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探、采、储、治、查”的关系,扎紧制度笼子,实现全程闭合监管。”李积琼介绍,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省在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方面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以矿业权出让网上公开为突破口,推进制度健全规范;以科技手段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监管;以信息化为抓手,提升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水平;依托“打非”系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当前,省自然资源厅仍然坚持每月一通报、年终一总结制度,对各地运用打非系统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通报,督促各地加强对已录入打非系统的非法违法采矿点进行重点巡查,并认真履行现场核查、立案查处等职责,严防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死灰复燃”。
“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坚持生态优先、坚持绿色发展,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推动我省矿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谈及下一步工作思路,李积琼表示,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建立绿色矿业发展工作的新机制。健全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的标准体系,完善配套激励的政策体系,着力解决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强化生态和环境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使矿业开发的生态地质环境监管不断优化,矿山环境治理程度不断提高,基本形成绿色矿山建设的新格局,使我省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严格按照《福建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禁止限制开采区内新设露天开采小型以下金属矿采矿权和中型以下非金属矿采矿权;禁止在铁路、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线性工程安全距离至一重山范围内及城镇周围一重山范围内露天开采矿产资源,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落实好我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多策共施,有效打击无证非法采矿。充分运用自然资源“一张图”平台、矿产资源遥感卫片、无人机航拍、GNSS监管等科技手段,强化打击;健全和完善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打非”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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