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3日,南平市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民政、财政、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印发《南平市农村住房灾后重建方案》,部署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
《方案》强调,重建对象是指因自然灾害造成住房倒塌、危房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分为重点重建户和一般重建户两类。重点重建户是指无经济能力或经济能力较弱的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一般重建户是指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农户。
《方案》指出,省政府对一般重建户给予每户2万元补助,对重点重建户给予每户2.5万元补助,县(市、区)政府也要安排补助资金;对受地质灾害威胁居民搬迁集中重建和受灾倒损房异地集中重建户,省政府给予每户1万元补助;对符合造福工程补助条件的农村重建户进行补助,一般户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补助建房资金,建档立卡贫困户(国定、省定)统一享受省定造福工程补助政策,按每人1万元予以补助,并享受叠加补助政策。
《方案》提出,今年受灾的重建户,上半年受灾的,在2020年元旦前搬入新居;下半年受灾的,在2020年元旦前基本完成重建,2020年春节前全面搬入新居。
■ 黄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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