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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进一步规范煤矿生产建设秩序

2019-06-27 09:41:49

本报讯 龙岩市永定区政府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加快推进煤炭去产能工作,以进一步规范煤矿生产秩序。

永定区决定,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在2019年底前退出到位:采矿许可证逾期的;煤炭资源枯竭的;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和工艺且整改无望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整改无望的;建设项目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借技改之名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建设项目未按设计组织施工的;煤矿扩建(含资源整合)项目主体井巷工程完成量未达30%或主要机电设备未安装的;环保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到位的。

永定区决定,全面开展煤矿资源储量核查、矿井测量工作。区政府办牵头,委托地质勘查单位等中介机构对辖区内所有煤矿的资源储量和实际开拓井巷工程进行重新核查和测量,按有关规定完成编制,并提交储量核查报告和有关图纸。核查和测量工作按照时间服从质量原则有序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跟踪,其中9万吨/年以上煤矿须于6月底前完成。经核查并认定属资源枯竭(资源枯竭矿井指:矿井剩余可采储量按设计或核定的生产能力计算出的实际服务年限从2018年底起算不足2)的煤矿,于2019年底前依法组织实施关闭;对3个月内2次(含)以上发现越界开采,仍然进行生产9万吨/年以上的煤矿,依法予以关闭;对于本次矿界核查中首次发现存在越界生产或建设的煤矿,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退回界内,在符合复工复产条件后,方可组织复工复产;拒不退回的,于2019年底前依法组织实施关闭。

永定区强调,建立健全煤矿监管长效机制。各产煤镇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完善对已关闭、废弃煤矿的巡查、报告、联合打击等工作制度,有效制止、打击无证开采、关闭矿“死灰复燃”、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开采行为。

           齐培松 吕洪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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