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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单列下达国家奖励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2019-05-31 09:34:09

本报讯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对国务院通报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利用秩序、土地利用计划执行较好的市、县(区),及时单列下达国家奖励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的市、县(区)及精品示范工程,省级财政给予奖励。

《通知》明确,对省重点项目投资完成较好的地区,省级耕地占补平衡补助资金给予倾斜支持,对其旧村复垦项目优先核定增减挂钩指标。对国务院通报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利用秩序、土地利用计划执行较好的市、县(区),及时单列下达国家奖励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完成上一年度省下达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的地区,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在测算结果基础上,适当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通知》明确,对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的市、县(区)及精品示范工程,省级财政给予奖励。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或乡村建筑风貌提升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省级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予以适当倾斜。对按时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且成效显著的设区市,在安排下达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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