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4日,泉州市洛江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闲置厂房盘活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加快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工作,拓展产业项目落地新空间,培育工业经济新增长点。
——企业生产经营贡献奖励。鼓励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盘活现有闲置厂房。对2019年从洛江区域外新引进入驻闲置厂房的工业企业,在2019年度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总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企业当年度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的100%予以奖励;如企业在2020年度、2021年度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总额分别超过2000万元、3000万元,再按照企业当年度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的60%、40%予以奖励。企业在2019年度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总额超过500万元,按照企业当年度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如企业在2020年度、2021年度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总额分别超过1000万元、1500万元,再按照企业当年度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的30%、20%予以奖励。
——企业兼并重组奖励。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优质企业对厂房闲置或陷入困境的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对并购资金规模达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按实际发生并购资金规模3%的额度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闲置厂房盘活工作,密切配合,要针对闲置厂房情况提前谋划、认真排摸,准确掌握闲置厂房分布、数量、资产等信息,并通过精细服务、信息共享,为企业“牵线搭桥”,实现闲置厂房与投资业主之间的精准对接。■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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