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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局出台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2019-05-15 15:40:43

本报讯 418日,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出台《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秉持自然资源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对标更高空气质量标准,助力打好蓝天保卫战。

龙岩局强调,严格贯彻落实龙岩中心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在“三边三节点”结合城市景观,科学预留城市通风廊道;新建和改造项目审批时,在通风廊道上新建高层建筑群及其他影响大气扩散条件的项目不予审批,严禁在通风廊道和上风向区域设置污染企业;结合城市地形、气候特点和产业布局,科学编制项目地块控规,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和建筑密度,打造高低错落和舒适宜人的空间形态。严格贯彻执行龙岩中心城市的绿地系统规划和绿线规划,建设项目审批严格落实相关规划和技术规定,确保绿化指标落实。新建露天矿山必须符合龙岩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限制开采区内禁止新设露天开采小型以下金属矿采矿权和中型以下非金属矿采矿权;铁路、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线性工程安全距离至一重山范围内及城镇周围一重山范围内,禁止露天开采矿产资源;督促在采露采矿山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方案设计标准和要求,认真开展生态修复。

龙岩局要求,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要根据城市产业布局规划,在规划项目审查审批时,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积极配合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严格按照危化品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危化品项目规划选址、用地审批的审查把关;严格按照产业政策、行业用地标准报批用地及供应土地,加强土地利用标准控制,严格执行各类土地使用标准,实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准入;积极配合做好“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为搬迁入园企业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特约记者 吕洪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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