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9日,龙岩市新罗区东城居民连汝潮、翁琴珍代表家人,拿着一面题有“工作认真细致 服务热情周到”的锦旗,来到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希望转交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感谢该中心圆了他们家族3代人盼望了30年的不动产权证办理梦想。
据介绍,连氏家族在龙岩中心城区共有11处不动产,涉及土地面积573.72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574.79平方米。其中,有两宗为三户共有。1988年5月,在征得长辈同意后,连汝潮等兄弟对原祖遗房屋进行了翻新改造。之后,受长辈委托,开始了长达近30年的申请办证历程,但每一次都因为缺少权属来源或公证资料而搁浅。
“在朋友家聊天时偶然听到龙岩市政府出台了一份文件,让我们觉得又看到了曙光。”翁琴珍说,去年5月,由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并经龙岩市政府颁发了《关于妥善处理龙岩中心城市房屋和土地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于是,她和连汝潮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于去年8月来到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首次登记窗口咨询了解登记办证业务。
当天,负责接待的窗口工作人员在交谈过程中了解到,连氏家族在龙岩中心城区的11处不动产只有一处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证与房屋所有权证,其余的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未办理的原因是缺少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此外,由于连氏家族部分权利人居住在美国或中国香港,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还涉及到继承关系查验、确认、授权委托、部分房产灭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以及变更复合登记等诸多问题,从而导致该家族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面临多种复杂情况。
鉴于他们无法提供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的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只能先给他们开具了一次性告知书,详细告知办证所需材料清单,并留下了他们的联系方式。随后,负责此项业务的工作人员专门前往档案馆,查阅相关材料,最终在已办理的房产证档案中调阅到1932年的地契。根据当年地契与具有法律责任的具结书,以此作为土地权属来源,该中心为其办理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由于连氏家族部分权利人远在外地,加上工作原因,他们均表示无法回乡办理不动产权证,经视频沟通,最终,部分权利人进行了委托办理。而部分权利人后裔因无法接受高昂的继承公证费用,中心工作人员推荐其前往该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的继承查验小组确定继承关系,从而减轻了其经济负担。
在办理不动产权证过程中,窗口工作人员还发现,该家族仅依据一份分割协议办理了原房屋所有权证,而档案中的分割协议书则将该部分房产归为其中一房所有,与已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各房说法不符。经该中心两次开会研究讨论,并咨询法律顾问,最终商定各权利人重新提交一份新的分割协议书。
而最让翁琴珍暖心的是,自去年11月2日至今年4月19日,该中心共为连氏家族办理了11本不动产权证书。而对于三户共有的不动产,该中心依照权利人申请,给予办理了房屋共有权证。 ■ 吕洪荣 钟晓涛 陈丽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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