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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要求2020年底前落实幼儿园布局规划

2019-04-18 08:00:26

本报讯 325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福建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聚焦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任务,落实幼儿园布局规划,城镇小区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如期移交。

《方案》要求,各地要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地方学前教育发展实际,编制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并纳入当地教育发展建设布局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一并实施。在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时,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对需规划配套幼儿园的地块,自然资源部门须明确配套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和位置等规划条件,并征求当地教育部门意见。当地教育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提出意见,并明确配套幼儿园产权归属及移交等主要事项,自然资源部门应将其纳入土地招拍挂出让公告。

《方案》要求,各地设计和建设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时,应充分考虑幼儿园的功能需求,严格遵循《幼儿园建设标准》等相关规范及标准;配套幼儿园与住宅小区应同时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同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进行规划条件核实;分期开发的住宅小区项目,配套幼儿园应当与住宅小区首期项目同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进行规划条件核实;配套幼儿园通过规划条件核实后,自然资源部门应函告当地教育部门。城镇小区未按有关规定规划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完整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依据相关配建标准,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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