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1.什么项目需要做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查?
在本省境内拟建的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项目。
2.什么样的情况称为压覆矿产资源?
凡建设项目实施将导致其压覆区内已查明的重要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的,都应按规定报批,未经批准不得压覆。建设项目压覆区与勘查区块或矿区范围重叠但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勘查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矿山企业在本矿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不需审批。
3.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如何确定?
建设项目影响范围由建设单位提供,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的安全需要确定影响范围大小及拐点坐标。
4.建设项目影响范围拐点坐标要求什么坐标系数据?
从2018年7月1日起,申办压矿查询和审批的建设项目影响范围拐点坐标为2000坐标系数据。
5.拟建项目压覆矿产资源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经省自然资源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查询压覆矿产资源的,办理压矿审批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1)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申请报告;(2)拟建项目立项相关文件;(3)《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表》;(4)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如影响范围内无已探明资源储量的,可不提交;如压覆矿产资源普通建筑材料用的砂石、粘土矿,资源储量为小型的非重要矿产资源(高岭土、叶蜡石、萤石、水泥用灰岩、玻璃用砂等矿种外)及资源储量未经评审备案的矿区,可不提交;(5)与矿业权人签订的补偿协议原件(协议内容应包含矿业权人支持项目建设同意被压覆及建设方同意视损失情况给予补偿等相关事宜)或所在地市、县政府出具的负责协调双方协议签订的承诺函,如影响范围内无矿业权的,可不提交。
6.拟建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查审批是否需要市、县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
无需提交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意见,直接至省自然资源厅行政服务中心查询。若查询结果为无压覆已查明矿产资源的,现场出具《建设项目无压覆矿产资源的证明》。
(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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