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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要求科学实施补充耕地

2019-04-04 09:03:24

本报讯 313日,南平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向各县(市、区)政府分解下达今年补充耕地任务,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认真落实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科学实施补充耕地,确保补充耕地质量,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通知要求, 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充分统筹利用各类资金,通过科学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生态修复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大力推进区域土地综合整治,通过对一定区域内田、水、路、林、村等统筹规划、科学设计,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在实现良好的社会、经济、 生态综合效益的同时,增加优质耕地面积,提升原有耕地质量。鼓励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实施土地平整,将拟建设区域周边零星非耕地地块纳入建设范围,对区域内具备条件的旱地增加灌溉设施提质改造为水田,并实施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增加新增耕地、水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等别。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补充耕地项目质量要求,排灌设施、道路林网、地块平整、生态防护等必须严格执行规定标准;新增和改造耕地要尽量利用建设占用耕地剥离的耕作层表土,改善耕地土壤条件。要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项目建成后及时与项目所在地乡(镇)或村集体签订项目移交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责任,确保新增耕地稳定耕作。

通知强调,补充耕地是各县(市、区)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事关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大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及时将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含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年度任务。对未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的地区将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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