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们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目前已经生成了不动产电子证照10886份,今后群众和企业办理抵押权首次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林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林地承包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变更登记、国有林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不动产登记业务,将不再需要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材料。”3月21日,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温贵忠向笔者介绍道。
电子证照是“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新举措,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不动产登记数据录导入电子证照系统,审批人员在发放纸质证照时同步生成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工作人员可从电子证照库中直接调取电子证照信息,避免了大量纸质证照的重复提交和流转,实现无纸化快捷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我是来办理抵押登记的,听说现在在信用社也可以办抵押,以前要跑好几个地方,到处交材料、等审批,费时费力,现在跑一次就可以了。”一位阿姨满脸兴奋地说。2018年11月29日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与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金融信贷和不动产抵押登记战略合作协议”以来,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已通过银行网点办理抵押登记114宗。
据了解,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便民服务”为宗旨,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了“电子证照、无需亮证”“外网申请、内网审理”“微信平台、随手办理”“政企协作、全程网办”“自助查询、便捷高效”“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等六大服务体系,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再造、提高效率、压缩时限,2018年清流县不动产登记发证平均用时仅2.84天。
■ 夏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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