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初,漳州市委、市政府公布32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地质灾害搬迁工作列入其中。今年,漳州计划搬迁地质灾害点群众300户。
2018年,漳州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点搬迁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约860户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计划于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搬迁,当年已完成搬迁262户。
漳州市明确,对于旧宅拆除并复垦的地质灾害搬迁户,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再给予每个搬迁户不少于3万元配套补助。农村双女户及独生女户安居工程每户补助3000元;少数民族户每人追加补助600元;困难计生户、少数民族、贫困残疾人等对象享受政策叠加。对搬迁户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凭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地质灾害搬迁补助对象证明,免收土地、房屋登记费。 ■ 蔡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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