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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省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2019-03-22 09:23:01

自然资源省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土地篇(三)

(三)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

1.什么是农用地转用?

农用地转用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将现状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行为,又称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2.什么是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收土地单位和个人一定补偿的行为。

3.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2)符合城乡规划;(3)项目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集约节约有关规定;(4)土地界址清楚,面积、地类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5)一书三方案或四方案(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及供地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征地资金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6)已落实补充耕地措施;(7)前置条件具备,报送资料齐全,报批程序合法;(8)有法律法规的,从其规定。

4.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限是如何划分的?

国务院审批权限:(1)国务院、国务院部委、省级政府批准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福州和厦门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由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2)用地总面积超过70公顷,或耕地面积超过35公顷的省以下部门立项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由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后,报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由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省政府审批权限:用地总面积小于70公顷,耕地面积小于35公顷的省以下部门立项的单独选址建设用地,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报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受省政府委托,用地总面积小于33.33公顷,耕地面积小于13.33公顷的省级及以下发改部门立项的交通、能源、水利、军事设施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城市批次建设用地委托省自然资源厅以省政府名义审批,使用省政府土地审批专用章。

设区市政府审批权限:需农用地转用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报设区市政府批准。

5.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如何申请上报?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为内部审批事项,各级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均负有审查职责,具体报件由县、市逐级上报。我省自2004年开始,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由县、市直接报省厅审查(跨县的由设区市汇总审查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省自然资源厅根据权限报省政府或国务院审批。

6.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的形式是什么?

用地报批时分为单独选址建设用地和批次建设用地。用地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按批次建设用地报批;用地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或部分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部分位于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按单独选址建设用地报批。

7.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主要材料包括哪些?

1)批次建设用地:请示和审查报告(附一书三方案: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用地情况汇总表);征地告知、确认、听证材料和村民会议记录;用地审批前置手续,包括规划意见函(或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许可证);涉及占用林地的,提供林地审核同意书;涉及占用耕地的,提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审查表;涉及占用各类保护区或重要湿地的,提供有权批准机关同意占用材料;图件,包括拟占用土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分区规划图、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2)单独选址项目用地:请示和审查报告(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用地情况汇总表;征地告知、确认、听证材料和村民会议记录;用地审批前置手续,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初步设计批准或审核文件;用地预审批复文件;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许可证;涉及占用林地的,提供林地审核同意书;涉及占用耕地的,提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审查表;压覆重要矿产证明文件和地灾评估材料;涉及占用各类保护区或重要湿地的,提供有权批准机关同意占用的材料;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图件,包括拟占用土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分区规划图、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8.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包含哪几项费用?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单位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9.我省现行征地补偿标准?

201731日起,我省征地补偿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按地区类别确定。征收耕地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乘以1.0系数计发,除耕地外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调整系数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10.土地征收报批前期工作有哪些?批后实施有哪些程序?

在征地报批前,必须依法履行征地告知、确认、听证等程序。征收土地方案批准后,应按规定实施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公告和补偿登记,即“两公告一登记”。

11.用地审批时省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收缴的费用有哪些?

依据规定,用地审批时省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收缴的费用是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按照地类、面积以及使用的征收等别等标准计费。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省自然资源厅政策法规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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