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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局调整简化部分审批事项

2019-02-28 08:52:04

本报讯 省林业局近日下发通知,决定调整永久使用林地部分审核权限和简化电力线路走廊林木采伐有关申报材料。

通知明确,除涉及国家公园,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地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和省属国有林场以及基干林带林地之外,使用林地面积0.2公顷以上不足1公顷的,委托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使用林地面积不足0.2公顷的,委托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通知明确,对急需采伐电力线路走廊的林木,在以下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准予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所申请采伐的林木,电力设施产权人与林木所有人已签订砍伐林木和砍伐后及时绿化但不再种植高杆植物的协议,并按规定补偿到位;拟采伐林木的情况已经过公示且没有异议;对于个别尚未办理林木所有权证书且在同一个乡(镇)行政区域内的,由林木所有人提供相关权源依据,村委会出具林木权属资料并经乡(镇)政府依法确认无疑义。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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