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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耕作方式 激发农村活力──长汀县加强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纪略

2018-12-13 09:13:49

特约记者 吕洪荣  通讯员 戴荣凤

1126日,记者在长汀县河田镇上修坊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看到,这片765亩的耕地已呈现出“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的新貌。

2012年以来,长汀县坚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基本农田保护、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新农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持续拓展补充耕地新途径,变以往从低效林地开发新增耕地为以土地整理、旧村复垦、未利用地开发新增耕地为主。6年来,该县已累计投入资金3.16亿元,在17个乡(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50个,面积6.18万亩,新增耕地1.6万亩。

强化组织领导 明确责任主体

为创新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机制,今年730日,长汀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加大资金投入,提高项目资金标准”“建立奖惩激励机制,调动乡村积极性”“强化监督考核,落实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等措施,调动各方参与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性,统筹推进全县耕地保护目标落实。对完成补充耕地任务的,按新增水田的分别奖励乡(镇)、村每亩10000元、5000元,新增旱地的分别奖励乡(镇)、村每亩5000元、2500元;超额完成任务的,按水田、旱地的类别再奖励乡(镇)、村每亩2000元、1000元。据了解,仅2018年,长汀县政府就拿出一千多万元资金奖励乡(镇)、村,奖励资金专项用于耕地保护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为促进全县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长汀县政府每年初都把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及时下达给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并列入县政府对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责任目标和绩效考核主要内容。同时,实行表格式工作法,按“2月底前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3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的30%9月底前完成60%1110日前完成县级验收并报市级验收,11月底前全面完成验收任务并报省级抽查和备案”时间要求,列出项目工作计划,倒排工期,科学组织实施。

为强化部门协调,长汀县还建立国土资源牵头,发改、水利、农业等部门参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沟通协调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补充耕地任务完成。长汀县国土资源局则将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指标列为本部门硬性任务指标,明确各国土资源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完成本辖区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局挂钩领导、股室单位挂钩人为第二责任人,负责督促指导挂钩乡(镇)完成目标任务;局分管领导与耕保股、土地整理中心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负责业务指导和进度跟踪,对出色完成任务的给予绩效加分奖励。对未完成任务且位居倒数三名的国土资源所、挂钩股室、局领导年度绩效考评降档,且不予评先评优。

改善耕作条件 助力脱贫攻坚

尽管已是11月底,但站在河田镇通往三洲镇的县道上,只见公路两侧1300多亩的高标准基本农田里,当地村民三五成群地在田间采挖地瓜,一派繁忙景象。

河田国土资源所所长丘发泉亲眼见证了近年来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所带来的变化。“原来田块小、路不通,种地全部靠人工。实施土地整理后有了机耕路,田块变大了,全部实现机械化作业,劳动强度降低了不说,成本也比人工作业降了许多。”他说,一块块经过整理的优质耕地,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了坚实保障,有力支持了贫困乡村脱贫攻坚。

在新桥镇牛岗村旧村复垦项目现场,新桥国土资源所所长吴存义告诉记者,眼前这块9.8亩的土地原是废弃的砖瓦窑场,自今年3月实施复垦并将土地流转给当地村民耕种后,新增的8.55亩耕地共产出稻谷2700公斤。

四都镇上蕉村结合水土流失治理,投资174.43万元实施土地整理415.9亩,项目竣工验收后,该村集中把这些耕地统一流转给辉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代农业,如今已呈现出一片美丽的田园风光。  

据馆前镇镇长林松景介绍,自从国土资源部门加强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来,农业生产更有保障,这几年返乡种植和利用耕地创业的农民明显多了起来。除了种植传统的水稻、烟叶之外,也种植莲子、玉米等经济作物,农村经济有了强劲的发展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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