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级财政废弃矿山“青山挂白”治理补助资金项目。
通知明确,各设区市可从已列入“矿山复绿”行动2013年至2015年治理任务的废弃矿山“青山挂白”治理项目和位于“三区二线”新增的重要敏感点中,筛选示范点治理补助项目,申报示范点治理补助项目不多于4个。通知还决定对2012、2013年度省级财政补助的26个废弃矿山“青山挂白”示范治理项目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下达今年废弃矿山“青山挂白”治理省级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 郑裕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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