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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新增建设用地报批与存量土地盘活挂钩

2018-08-01 15:35:50

本报讯 近日,莆田市出台《莆田市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方案》,实行新增建设用地报批与存量土地盘活挂钩。

《方案》指出,对前五年平均供地率达不到70%的,批而未供土地面积居全省前十名且面积在500公顷以上的,或闲置土地面积居全省前十名且面积在50公顷以上的县(区),除行动计划项目、市级及以上重点建设项目、民生项目外,暂停其新的用地报批。对盘活存量土地成效较好的县(区),给予适当增加用地计划指标。

《方案》鼓励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要求住建、规划等部门应加大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充分利用城市地质环境调查评价成果,统筹考虑公共服务、交通、市政(含管网)、仓储设施、已发现文物、人防和城市防灾等要求,科学确定地下空间开发用途,进行多功能、一体化、综合型公共空间立体开发建设。国防、人防、防灾、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地下空间项目,以及地下空间作为非经营性的停车场(库)及配电间等配套用房使用的,可免收地下空间部分的土地出让金。地下空间用于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其土地出让金根据所属地块对应用途的地表楼面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计算。新增工业项目建设需同时利用地下空间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与地上土地使用权可一并出让,不计用地容积率。工业项目利用原有土地开发建设地下空间的,其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协议方式出让,不再补缴土地出让价款,项目业主可依法补办相关手续及申请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方案》强调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可通过自主、联营、入股、转让等多种方式对其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依法进行改造开发。城中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依法征收后进行改造开发。对工业企业“优二进三”的,在用地选址、用地审批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市场主体收购相邻多宗低效利用地块进行集中改造开发。开展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评价成果作为扩区升级的重要依据。■ 特约记者 张步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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