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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严格耕地保护责任

2018-07-26 08:34:45

本报讯 诏安县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实行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管理规定》,从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对农村零散非农建设蚕食耕地的行为进行严肃追责。

《管理规定》分别明确了村委会、乡镇政府两级巡查防控具体内容,其中村级巡查每周至少一次,乡镇包村领导、村党支部书记及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求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应当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对违法用地立案查处,从严处理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问题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委。

《管理规定》还明确,各村年度内非法占用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行为新增1例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将受到警告处分,对乡镇包村领导进行通报批评;新增2例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对乡镇包村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新增3例及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撤职、村委会主任停职、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辞退,对乡镇包村领导进行警告处分。各乡镇年度内非法占用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行为新增1例的,对乡镇分管领导进行通报批评;新增2例的,对乡镇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新增3例及以上的,对乡镇分管领导进行警告处分,对主要领导诫勉谈话。村委会或个人未取得用地许可,擅自平整农用地规划为宅基地出卖给个人建房的,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严重警告或撤职处分、村委会主任进行严重警告或停职处分。■ 许晓生 沈丹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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