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福建省新一轮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龙头企业改造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支持龙头企业改造升级。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在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培育300家以上规模体量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
《行动计划》要求,强化土地要素保障。优先保障龙头企业建设投资项目用地、用林、用海。在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原依法取得工业建设用地上增建生产性设施、进行厂房加层或翻建改建厂房,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对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的龙头企业老厂区用地,享受“三旧”改造优惠政策。对龙头企业利用原有存量土地和房产从事生产性服务业的,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进行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 赵勤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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