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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工业用地招拍挂新规施行

2018-06-13 15:00:07

严禁违规运用行政手段指定供地对象和供地价格

   

本报讯 6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就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应遵循的原则、出让条件、办理程序、公告内容、组织实施等方面进行完善。该办法从6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政府出让工业用地,应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但原划拨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补办工业用地出让手续,或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改变土地用途用于工业项目建设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允许协议出让的其他情形除外。严禁违规运用行政手段指定供地对象和供地价格等。

《办法》规定,拟投资工业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对具体地块有使用意向的,可提出用地预申请。市、县政府对提出用地预申请的工业项目组织审查汇总后,对符合区域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的,纳入当地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按照规定办理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市、县政府在获批并实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后,可分地块将工业用地预申请人承诺的拟投资的产业类型、建设规模、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及其他土地使用条件等作为出让条件,按照规定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办法》规定,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底价(标底),应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等集体研究提出意见,报同级政府研究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底价(标底)不得违反《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等有关规定。

《办法》对“保证金”作了明确要求。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及所辖各县(市、区)预申请人按照预申请用地面积每公顷不低于45万元的标准缴纳预申请保证金,单个项目预申请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及所辖各县(市、区)预申请人按照预申请用地面积每公顷不低于30万元的标准缴纳预申请保证金,单个项目预申请保证金最高不超过700万元。

《办法》要求,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须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原则,在当地土地有形市场、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和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www.fjgtzy.gov.cn)等同时公开发布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计划、出让公告和出让结果。

《办法》规定,竞买(投标)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或实施操纵、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的,竞买(投标)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或实施操纵、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其竞得(中标)结果无效;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让人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齐培松  涂晓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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