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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厅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2018-01-04 15:09:30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了解到,从201711月中旬开始,省国土厅对市场主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监督检查事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省国土厅确定,梳理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变动情况及时更新,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省国土厅规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执法力度,也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法律法规规章有具体规定的,按照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具体抽查频率和比例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主体或项目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

省国土厅强调,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和公开。通过省国土厅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及时将抽查情况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抽查事项、市场主体名称、抽查结果等。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同时建立随机抽查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逐步与其他市场监管部门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跨部门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齐培松  叶敏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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