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3日,晋江市向福建省晋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频发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当天,晋江农商银行向该公司发放了全省首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此次登记发证的这宗土地,是安海镇前湖村的一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面积7.223亩,权利性质是“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50年。
同日,由晋江市国土局局长蔡清渠向晋江农商银行颁发了该宗土地抵押权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晋江农商银行向福建省晋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放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该宗不动产权证书的颁发和首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发放,完善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产权,实现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姚荣杰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