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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首次“弹性年期”出让工业用地

2017-12-22 08:57:45

本报讯 近日,大田县首次尝试采用“弹性年期”成功出让一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5年,这在三明市尚属首例。

据悉,该宗工业用地位于均溪镇红星村大垵处,面积13.32亩,规划土地用途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供电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年,土地出让价款为47万元,由福建卫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竞得。

“供地方式创新带来的益处是明显的,它可以直接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有效地解决了过去工业用地出让方式单一、出让年限过长带来的不适应市场和产业形势变化等问题,有利于加快土地的周转盘活,避免企业圈地囤地行为,更好地实现土地资源利用的良性循环。”大田县国土资源局林宗镇局长如是说。 田美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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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出让的“弹性年期”,就是不拘泥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的工业用地50年出让最高年限的常规设置,而是根据现行国家产业政策、产业生命周期,以及全域的工业发展趋势,同时结合土地和城市规划等,灵活设置工业用地的出让年限,让有限的土地资源服务于更适应市场发展要求的企业,真正实现土地集约利用。

据介绍,目前中小企业正常成长周期为1015年,甚至更短,大型企业稍长,一旦产业结构调整关停、转型升级,出让年限过长容易导致土地低效利用或闲置,退出机制也难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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