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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强化矿产开采动态监管

2017-12-22 08:37:25

本报讯 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实施意见》,提出督促落实矿山企业责任主体、全面推行矿业权信息公示制度、完善矿产资源“黑名单”制度等措施,强化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动态监管。

省国土厅强调,各级国土部门要加大力度,督促矿山企业落实建设绿色矿山的主体责任。矿山企业要切实履行建设绿色矿山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备案的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创建任务。

省国土厅明确,对存在未按规定汇交地质资料,越界勘查开采,未按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生产或未按生态环境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执行“边开采、边治理”,未按时缴交(存)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矿业权占用费(使用费),未按规定计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矿业权人信息公示结果抽查被列入异常名录等非法违法行为的矿业权人,由矿政综合管理系统识别并推送到监管平台,生成“黑名单”后向社会发布。列入“黑名单”的,除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外,在矿业权准入、登记受理以及中介服务业务、国土资源领域相关项目、资金补助安排等方面也予以限制。 ■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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