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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局加强精准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

2017-12-08 08:44:30

本报讯 建瓯市国土资源局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系统精准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加强精准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规范管理,更好地服务农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致富。

《通知》规定,精准扶贫项目范围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地质灾害防治、旧村复垦、县级土地开发等项目。对精准扶贫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旧村复垦项目资金优先确保用于村民拆旧补偿和安置、编制方案、旧村土地复垦工程和前期费用的支出,剩余资金可统筹用于乡(镇)、村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拆除补偿费由乡镇(街道)直接汇入被拆除人的银行卡内,不得以现金方式发放,不得以工程施工方替代发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县级土地开发项目、地灾防治项目,根据项目进度拨付资金,参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并加强资金监管;资金支付的原始凭证应具有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并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条件的有关规定。

《通知》强调,加强对精准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追踪问效。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乡镇精准扶贫项目专项检查,对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行为,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和挤占项目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通报批评、停止拨款和终止项目,情节严重的追究单位和责任人的经济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黄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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